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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向海那漾 Nayang Beach 第二屆《金向獎》創意短影片拍攝大賽徵件活動

發佈日期:2023.02.05

向海那漾 豪華露營 懶人露營 網美露營 免搭帳露營 Glam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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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五步驟】
1.短影片為活動期間入住向海那漾豪華露營園區拍攝之短影片(不限主題)

2.已公開形式發布20秒以上的短影片至Instagram或Facebook

3.標記向海那漾官方帳號(@nayangbeach)或打卡地標為向海那漾 Nayang Beach

4.內文標註活動專屬hushtag(#金向獎)及指定hushtag(#豪華露營 #懶人露營)

5.影片發布後貼文連結私訊向海那漾官方帳號,並告知入住日期及訂房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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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那漾Line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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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那漾FaceBook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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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那漾Instagram官方帳號

【獎勵辦法】
投稿件數達100件以上:

第一名:獎金五萬元

第二名:獎金三萬元

第三名:住宿券一張(價值16,000元)

投稿件數達50件以上: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

第二名:住宿券一張(價值16,000元)

第三名:住宿券一張(價值16,000元)

 

投稿件數未達50件:

前三名:住宿券各一張(價值16,000元)

【重要時程】
徵稿期間:2023年02月06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23:59:59止 (須完成參賽私訊)
於截止收件日同時公開參賽人數、是否啟動最終獎項資格,如未達標準本主辦單位有權終止活動進行。
評選截止:2023年04月05日PM12:00 (中午)止 (結算一切網路評選動作)
公布得獎:2023年04月07日

【評審標準】

第一階段,網路公開評選-Facebook或Instagram公開帳號(80%):
參賽者自行於個人公開帳號行銷參賽影片,依據:按讚數40%、留言數40%,做為評分標準。

第二階段,官方評審(20%):
向海那漾評審團根據關聯性共同認定評選出最終獲獎作品。

【公布得獎】
2023/04/07 於官網頁面、官方Facebook、Instagram公告後,得獎人須經查驗無違反活動相關條款事項等方能領獎。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須為2023/02/06 ~ 2023/03/31期間入住向海那漾豪華露營園區拍攝之創意短片 ,並同時於本大賽時間內完成參賽步驟,若有任一步驟未完成則喪失參賽資格。

本大賽開跑後,於個人Facebook或Instagram公開帳號上傳完整作品,參賽影片拍攝時間不得少於20秒,至2023/04/05 PM12:00 (中午)止結算一切票選動作,官方評審員於該時間截圖個參賽者數據為憑證。

截止投稿時間為2023/3/31,23:59:59止,逾期即喪失取消參賽資格。

投稿參賽作品統一上傳於參賽者本人所建立之個人Facebook或Instagram帳號平台,同一作品不可同時上傳數個個人Facebook或Instagram帳號,則為無效審評。

請詳細閱讀並同意遵守大賽規則與條款。

【大賽條款規範】

凡攝影愛好者均可參賽,投稿作品須為2023/02/06 – 2023/03/31期間入住所拍攝之數位影音檔案。

比賽一律採線上投稿,參賽者本人須建立自己Facebook或Instagram公開帳號,且將該作品設為公開,如因Facebook或Instagram系統問題遺失參加資料,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作品不得違反善良風俗,並未曾公開發表(「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應負舉證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作品提交後」不接受更改作品圖像、作品資訊與敘述,以維護所有參賽者權益,若經發現查證,則取消參賽得獎資格。

有鑑於活動公平性,如經發現參賽者應尊重官方評審觀點,對於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作品需為合法之攝影作品。不可抄襲、重製、冒名、拷貝,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法律上權利及利益,且應自行取得被攝者肖像權使用及拍攝同意,參加者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參賽作品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

2.作品曾於公開媒體發表或獲獎者。

3.作品已獲得其他比賽獎項。

4.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違背善良風俗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

5.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等情事。

6.每位參賽者以投稿一主題為限,同一作品不可同時投放多個影音平台,作品影音時間不得低於20秒,不符合規定者不具得獎資格。

7.本大賽上傳投稿截止時間為2023/03/31,23:59:59止,並須同時傳送參賽資料至官方帳號,以本活動訊息傳送時間資料為主,即中原標準時間,如有任何8.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等問題狀況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

9.本活動之參賽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假帳號、買讚、機器人操作、違反法律及其他不正當或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查證或經第三人檢舉,得立即取消其該帳號參賽及得獎之資格。

10.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法令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應自行負擔。

11.最後得獎資格與通知,以私訊向海那漾官方帳號為主,請詳實填寫,若為冒用、假冒、或不實個人資料等皆不具得獎資格,逾時者不具參賽得獎資格。

12.所有參賽者傳送參賽資料、參加本大賽即同意本主辦單位得以分享引用各位參賽者拍攝之影片於官方宣傳使用(會載出處)。

13.所有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使用於宣傳、發表、佈置等,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人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14.得獎者需提供個人身分證件/護照及配合填寫獎項領取文件,未滿20歲需填寫繳交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並至主辦單位園區清水那方親領取獎金,如有得獎者未在一週內提供以上相關資料,視同放棄得獎,不予遞補,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折換現金。

15.參加本活動得獎者係屬所得稅法第14 條第1項第8 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應按中獎額扣取10%之扣繳稅款。凡參加比賽作品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規定。

16.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損毀或被竊,主辦單位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7.獎項中《向海那漾住宿兌換券》為平日含早,非全包餐,於《向海那漾》入住日完成check in後現場簽收領取,住宿券使用期限至2023/12/30止,可於期限內擇一日平日免費入住豪華四人帳,逾期失效且不得要求展延,如若遺失或毀損至無法辨認恕不補發,不兌現亦不找零。

18.使用住宿憑證敬請提前預約訂房,恕不接待臨時入住,預約訂房時請備註告知住宿券號,入住時請繳交住宿憑證正本登記入住。

19.向海那漾住宿憑證為贈送券,使用時恕不開立發票敬請見諒,不得買賣、退換、折現,詳細使用規範請見券面說明,且須有品牌鋼印、含負責人親簽,影印或照片電子檔案皆視同無效。

20.向海那漾保留活動變更、修改及最終解釋權力,如無適當作品,經官方評審一致決議得以從缺,如若有未盡事宜以現場公告為主、恕不另行通知。